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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记第6章释经对祭司的指示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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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记第6章读经释经利未记第六章

对祭司的指示花了五章的经文,基本讲完了各样的祭,接着六章8节至七章34节,是给献祭的祭司所作的指示,大部分的律例与一至五章差不多,不过顺序上有了一些调整,似乎是按照所献的祭的频率来定的先后秩序,百姓最常献燔祭和素祭,然后是赎罪祭和赎愆祭,平安祭因是随心而献上的人,则放在最后。

在6章1至7节中,偷窃指的不仅是在偷取别人的财物,也指拾遗不报、不肯归还借用之物,或者在生意上以诡诈待人等。这等罪不单是得罪邻舍、陌生人,更是得罪神。如果以欺诈的手段获得某些财物,就要向神认罪,向物主道歉,并将所偷的财物加上利息归还。

六章8至13节这一段落,主要是讨论燔祭。这种祭需要“完全焚烧”,非常特别。祭司在主持的时候,要特别小心,穿的衣服也需讲究(参廿八40-42),以强调其特殊性质,其本意是给崇拜者以上帝临在的深刻印象。

坛上的火不许熄灭,唤醒以色列对神的记忆。摩西第一次遇见上帝就在火烧着的荆棘中,不灭的火代表上帝的同在,圣经多次称上帝自己是烈火,有许多大先知用过这个词(参赛十27;三十27;卅一9;卅三章14;申命记四章24)。

另外,不灭的火,也唤醒献祭者全然有罪和将继续犯罪的感觉,本来要遭受上帝的审判,却因着所献的祭物而熄灭祂的怒火,未将审判降下。反而,因着所献的动物这一中介,重建了人与上帝之间合一的团契。

六章14至23节,讨论素祭的话题。素祭的叙述使我们记起今天基督教圣餐礼的某些方面。因为在场的男人都可以尝到所献的面,而且使它成圣,吃的人也因之成圣。不但如此,这一祭物也使祂感到愉快,因为它的美味为祂所喜爱。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,旧约常用简朴的日常用语叙述最深入的神学观念。

六章24至30节讨论赎罪祭。主要是关乎圣洁的问题,这一观念,毫无疑问是由来已久的,而且代表一种禁忌。例如,如果一个人只因误踏“圣地”便要受神的惩罚,但是上帝的圣洁,不会与祂的慈爱相悖,一个无心之过,完全可以通过献祭而被解除惩戒。这种经验是在圣经中一贯的主题——上帝的圣爱遍及祂百姓的生命之中!

本章末节再次说,血是神圣的,就是生命的本身,强化了上帝所造一切生命的神圣性。

思考问题:

利未记的献祭启发了我们,旧约把人格视为一个整体(希伯来字是nephesh),人并不是一个暂时住在身体中的灵*,那是希腊思想和东方诸宗教的思想,后又传给了历代的教会。没有圣经这独特的人格统一的神学观念,新约对于基督复活的事实便绝对不能有。它只能宣告近东许多宗教在第一世纪所说关于死后命运的话,我们在各福音书末章,所读到的便只有灵*不朽。你有“灵*——肉体”分离的人格的思想吗?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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