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自:CDE
根据国家局年3月28日发布的《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》(年第25号),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三十八批参比制剂(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。
公示期间,请通过指定联系邮箱向药审中心进行反馈,为更好服务申请人,反馈意见请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,电子版反馈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,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公示期限:年1月4日~年1月15日(10个工作日)。
联系邮箱:cdecbzj
cde.org.cn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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