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检时间
3月6日(上午8:00至11:30)
体检地点
医院内科大楼2楼
疫情防控
1.所有考生须服从医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医院须出示本人疫情防控码。
2.省内其它县区返回的考生,须提供本人《体检前14日健康状况登记表》(附件1)及《健康状况声明书》(附件2)。
3.省外返回的考生,须提供体检前7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以及《健康状况声明书》。
4.体检前,若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有其它要求,另行通知。
附件1
附件2
注意事项
1.所有参加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,未体检视为放弃录取。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服从体检站的统一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。
2.回籍考生、往届考生须考生本人在3月5日到神木市招生考试中心室领取体检表,领取时必须考生本人持《体检前14日健康状况登记表》或7医院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、《健康状况声明书》、身份证及高考报名条。
3.本次体检安排3月6日上午8:00开始,11:30结束,考生须提前30分钟候检,下午不体检。所有考生必须在体检安排当日早晨空腹抽取血样,不得早晨进食、饮水。
4.体检结束后各体检站应组织考生对体检表进行自查,防止出现漏检项目和体检结论与书写结果相矛盾;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,要按照体检单位规定的程序向体检站反映安排复检,医院无法确诊或对复检结论仍持有争议,市级招生部门将医院复检;检查无异议的考生本人签名确认,并交主检全面复查。未主检或本人未签名均视为缺检。考生未在指定体检站或非指定医师体检,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。
5.考生如果肝功项目转氨酶(ALT)化验值超过80,体检站要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第二次血样化验,仍然超标者需做B超检查,检查所产生的费用自付,在外就读的考生和家长提前购买返程票时需慎重。
神木市考试招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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